2007年湖北省恩施州国税收入情况来源:恩施州国家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6-17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全州国税收入在2006年高幅增长的基础上再次取得辉煌成绩,共组织税收收入180006万元,完成了省局分配年度计划135100万元的133.24%,同比增长64.12%.其中增值税入库74013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8.84%,同比增长27.42%;消费税入库9002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61.05%,同比增长118.65%;企业所得税入库5933万元,占计划的174.50%,同比增长104.02%;个人所得税完成3029万元,占计划的108.18%,同比增长20.25%;车购税入库6996万元,占计划的139.92%,同比增长40.17%。另外,全州代收工会经费900多万元,占年度计划的105%,圆满完成了省局下达的任务。  2007年的收入工作,不仅收入总量实现了高幅增长,而且收入质量得到了稳步提升。全系统严格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入库级次,严肃入库纪律,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借款贷款入税、虚收空转、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的行为。全州的国税收入之所以在2006年高幅增长的基础之上,再次取得新的突破性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经济增长带动税收增长。全州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为国税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拉动了我州国税收入宏观税负攀升,国税收入宏观税负为6.99%,与全省国税收入宏观税负7%基本持平。从主要经济税源情况看,卷烟工业和烟草、电力、水泥建材、煤炭四个行业,共计入库“两税”14.56亿元,占全州入库流转税税收的86.05%(其中卷烟工业两税11.25亿元,烟草增值税1.08亿元,电力增值税1.41亿元,水泥建材税增值0.51亿元,煤炭税增值0.31亿元)。二是严格征收管理推动税收增长。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税源大户的征管,对已经到期的税收减免优惠的税源大户依法恢复征税,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稽查、清理,对水泥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的进行严格管理,促进了收入增长。全年全州水泥生产企业共办理即征即退2464万元,比同期3661万元下降32.7%,减少退税额1197万元;同时全州水泥生产企业共计入库税收收入4559万元,比同期2799万元增收1760万元。三是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我们将卷烟、烟草、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的146户企业全部纳入州局监控范围,采取“人管”与“机控”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在“人管”上,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深入掌握重点税源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资金动向等情况以及其他各类涉税信息,依法督促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在“机控”上,利用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对重点税源的宏观税负、行业之间的税负进行分析和评估,查找管理薄弱环节,依法组织清算,大力清缴陈欠税,严格控制新欠税,保证了重点企业税收的征收入库。四是加强税收稽查保障税收增长。全州稽查系统对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及批发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大型零售连锁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修理修配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在保障国税收入方面显示了威力。2007年,全州稽查系列共实施各类检查213户,查补税款1222.59万元,共计受托协查5次,按期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