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上半年收入分析来源:抚州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7-30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以赶超发展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加大清欠力度,努力克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冰冻灾害以及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确保了地方税收持续高速增长。 上半年,全市累计完成地方税收8.47亿元,同比增收2.59亿元,增长44.1%,完成省局计划的55%,完成市政府计划的54%,顺利实现“过半”目标。其中市级完成2亿元,增长53.4%,县区完成6.47亿元,增长41.4%,分别完成市政府考核计划的57.7%和53%.宜黄、黎川两县提前1个月完成考核计划的“过半”任务,直属、南丰等7个单位达到政府奋斗目标的“过半”要求;增幅方面,有直属等6个单位的增幅超过50%,金溪、资溪、广昌3地的增幅在45%以上,增幅低于20%的仅乐安县1个单位。抚州地税在经历连续4年高速增长,遭受几十年一遇的冰冻灾害,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等不利影响下,仍然呈现强劲增长势头——总量超过2006年全年水平、增幅高出全省平均近10个百分点。 在总量保持高幅增长的同时,税种分布、产业结构也实现了协调发展。1-6月,我市累计入库营业税4.26亿元,占收入总量的50.3%,拉动税收增长23个百分点,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46和1.09亿元,增长25.4%和31.3%,贡献近10个百分点的增幅,主体税种优势明显;小税种方面,土地使用税增长2.6倍、车船税增长1.1倍,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增幅都在65%以上,小税种所占比重达到19.7%,增收贡献率达到27.9%,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小税种与主体税种在实现协调发展的同时,增收作用明显增强。收入结构方面,作为我市地方税收支柱税源的建筑、房地产和交通运输业保持了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税收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0.6%、43.4%和37.2%,占地税总量的比重达到72.2%,拉动地税增长33个百分点,分别比一季度提高3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为全市地方税收的高速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他行业除邮政业减收44万元和文体娱乐减收19万元外,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如批发零售业的增幅超过1倍、其他服务业增长68.4%(剔除广昌2007年1月份入库588万元烟叶税的非即期因素),金融保险、住宿餐饮和工业税收的增幅均接近或超过40%,实现了各行业的齐头并进,为地方税收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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