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一季度税收收入分析来源: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7-31字号[ 大 中 小 ]   2008年,全系统按照“依法、科学、文明、廉洁”征税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和税、费、基金并重的征缴方针,坚持组织收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收入任务“一票否决制”,严明考核,严明奖惩,严明纪律,确保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了组织收入工作的“开门红”。一季累计组织各项收入6554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4197万元,完成省局下达计划的25.83%,同比增收8167万元,增长22.67%。同时还征收社保费收入15881万元,其他基金1660万元,教育费附加3807万元。  主体税种平稳增长是税收收入增长的主因。一季度主体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实现税收收入37721万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85.35%,合计增收6857万元,占全部税收增收总额的79.51%,拉动税收增长19.03个百分点,是带动整体税收的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