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上半年组织收入情况
河北省承德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上半年组织收入情况来源:承德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8-14字号[ 大 中 小 ] 2008年上半年,我局根据省局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化两提高”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创新工作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征管手段,在确保收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收入总量的进一步提升。 一、组织收入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我局共组织收入310083万元,同比增收99038万元,增长46.93%。其中:累计完成税收收入2618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8300万元,增长70.52%,占年度省核计划的69.1%,占市政府追加计划的67.98%;累计入库社保费36426万元,同比减少14340万元,减幅为28.25%,完成年计划的38.2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完成32026万元,同比减少14701万元,减幅为31.46%;失业保险费累计完成4400万元,同比增收361万元,增长8.94%。 (二)分级次完成情况 在税收收入中,中央级累计完成80355万元,同比增收40351万元,增长100.87%;省级完成48010万元,同比增收29202万元,增长155.26%;市级完成58960万元,增收17497万元,增长42.2%;县区级完成74511万元,同比增收21209万元,增长39.79%. (三)分税种完成情况及主要增减收原因 1、营业税上半年完成57478万元,同比增收18420万元,增幅为47.16%,增收较多的行业是建筑业和金融业。1-6月建筑业累计入库营业税18076万元,增收7658万元,增幅为73.51%,其中:承钢技术改造项目入库5429万元,增收4551万元,滦电扩建项目入库448万元,增收382万元。金融业受央行连续加息影响,使得利息收入增厚,前六个月全市入库营业税9102万元,同比增收2994万元,增幅为49.02%. 2、企业所得税完成96150万元,同比增收50219万元,增幅为109.34%.年初国际市场铁矿石再度上涨,使我市铁矿企业利润成倍增长,上半年全市铁矿企业累计实现企业所得税59958万元,同比增收46235万元,增幅为336.92%,其中:黑山矿业重组改制后入库所得税5374万元,宽城建龙入库6135万元,增收4600万元,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入库4667万元,同比增收3521万元。 3、个人所得税完成37775万元,同比增收17032万元,增长82.11%.财产转让所得税成为今年的主要增收因素,受铁矿企业效益增长刺激,上半年铁矿股权转让成交活跃,其中:丰宁县金信钼业股权转让入库1414万元;滦平县方兴矿业和华顺选矿厂股权转让入库2307万元。 4、资源税完成42434万元,同比增收11648万元,增长37.84%.各单位加强对资源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与县政府协调推广税控装置、及时调整矿石折算比等措施,确保资源税应收尽收。其中:平泉县入库资源税9933万元,同比增收4495万元,增长82.66%,隆化县入库6058万元,同比增收2634万元,增长76.93%. 5、上半年社保费收入完成36426万元,同比减少14340万元,减幅为28.25%.今年减收的主要因素是,去年市政府出台的《企业职工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准许2006年底前断保人员或企业临时人员在2007年6月底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根据此项优惠政策,2006年上半年全市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20490万元,占去年上半年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的44%,这也直接导致今年社保费同比数字的大幅下降。 二、上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税费收入总量再创历史同期*6水平。上半年我市组织各项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达到310083万元,收入规模是我局2001年全年各项收入的5.3倍,税收总量升至全省第五位。其中:税收收入达到261877万元,占省局下达全年任务指标的69.1%,提前48天实现了任务过半。 (二)税收增长速度加快,税收增幅全省居前。前六月全市地税收入实现261877万元,同比增收108300万元,增幅达70.52%(去年同期增幅为36.26%),税收增幅居全省*9,比全省平均增幅(39.43%)高出31.09个百分点。 (三)铁矿业擎起税收半壁江山,第三产业税源快速成长。1-6月全市铁矿业实现税收118395万元,同比增收67521万元,增幅为132.72%,占全市上半年税收收入总量的45.21%,拉动全市税收增长43.96个百分点。今年我市第三产业实现地税收入73738万元,同比增收28400万元,增长62.64%,其中:交通运输行业税收半年首破亿元大关,入库11490万元,同比增长4785万元,增幅为71.36%;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分别入库6611万元和3642万元,同比增长60.58%和64.28%. (四)政策调整影响开始显现,地方税大幅增收。上半年税收政策调整较多,经测算,1-6月两税合并已影响全市企业所得税减收1.2亿元,提高个人所税扣除费用标准造成减收429万元;另外,去年下半年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政策变动,使得上半年两个税种收入大幅增长,并实现了均衡入库,其中:土地使用税入库5162万元,同比增收3681万元,增长2.5倍,车船使用税入库1921万元,同比增收1638万元,增长了5.8倍。 (五)各单位收入情况很不均衡。1-6月,全市税收同比增长了70.52%,但各县区增幅差异较大,增幅超过100%的有三个单位:宽城(116.01%)、平泉(111.91%)、隆化(108.53%);开发区和兴隆县税收收入同比出现负增长:兴隆县(-7.46%)、开发区(-1.08%),兴隆税收减少的原因是去年“12.3”矿井事故后,全县95%矿业企业停产整顿,建龙钢铁上半年亏损减收企业所得税2102万元,开发区则是由于重点税源承德露露、颈复康受两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影响,同比分别减收1213万元和1188万元。 三、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形势 今年以来,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收入形势一直很好,增速较高。税收增长有很多有利条件。但是目前我市经济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确定性,将会影响下一步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价格拉动作用明显,税收增长的基础并不稳固。上半年税收增长主要得益于采矿业产品价格上涨。钒钛铁精粉从去年年底的1300元/吨上涨到1540元/吨,目前又回落到1350元/吨,单一磁铁精粉由去年底的1470元/吨*6上涨到1630元/吨,目前又回落到1450元/吨。价格上涨直接刺激了全市铁精粉、钢材产量的提高和企业效益的大幅增加。根据统计部门数据,一季度全市新增铁精粉179万吨,新增产值27.6亿元,利润4.2亿元。经济效益受产品价格影响较大,盈利的增减主要取决于产品价格的波动,由此造成的税收增长基础不稳定。而铁精粉的价格已从上涨逐渐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由于价格提升原因对税收增收的作用将逐渐减少。预计7-12月采矿业税收可继续保持30%-40%的增幅,将远远低于1-6月132%的增幅。 二是节能减排压力较大。今年全市计划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4.7%的目标,年内将进一步加快落实钢铁、水泥、小火电等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完成淘汰烧结220万吨、铁125万吨、钢2万吨、水泥产能90.4万吨、火电装机12.5万千瓦的任务。预计减少税收1500万元。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断深入,将对采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快速增长和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制造业税收增长进一步带来压力。 三是所得税政策调整减收。企业所得税税率调低,工资等费用税前全额扣除,以及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等政策的变化造成企业所得税的减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等政策性减收将在下半年集中体现(上半年因有上年汇算清缴体现减收不明显),按年初测算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将直接减少税源2.15亿元,税前扣除、计税工资等政策调整将减少0.5亿元,其中露露股份公司、颈复康药业、乾隆醉酒厂等制造业企业实现税收将同比减少,个人所得税将影响0.24亿元。 四是三季度采矿业产量受到一定影响。为迎奥运保稳定保安全,我市公安部门将从6月下旬停止炸药的审批,6月底清库,恢复供应时间为10月长假之后,由此将会影响部分铁矿业的生产。而铁精粉价格发展趋势也渐趋平稳并有所回落,下半年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小,采矿业税收同比增幅将会大幅减少。 综合上述因素,下半年税收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但增速将会显著下降。 四、下半年组织收入工作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省局邢国辉局长在我市调研时指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确保收入又好又快增长。”下半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做好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预测工作,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既不能虚收,更不能惜收,确保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圆满完成。 (一)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督导,发挥骨干税源的支撑作用。充分运用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征管信息系统抓好梯级重点税源监控。密切关注京承高速后期工程、承唐、承秦、承朝等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以及承钢技改等“百项工程”在建项目的跟踪监控,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 (二)深化税收分析工作,推动以税收分析为龙头的“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顺畅运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大税收分析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行业、税种税负分析,对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的重点,认真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全方位堵塞税收漏洞。推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机制长效运行。做好基础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完成《税收分析互动平台》的开发并在全局应用推广,为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运行搭建信息化平台。 (三)继续推进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一是全面落实市局制定的《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灵活有效的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使纳税评估充分发挥作用。二是继续进行未整改落实有关征管问题的清理与督导,加强征管质量考核。继续抓好新版《规程》的贯彻落实,按照《规程》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各岗位职责,加强征、管、查各环节间的业务衔接,提高执法整体效能。 (四)切实加强分行业、分税种征管,强化“以票控税”。继续强化对铁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等重点行业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相关的征收管理办法。落实河北省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对采掘企业完善“以电控税”管理办法并推广安装税控装置,加强对高收入人员个人所得税和转让铁矿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在分税种管理上,落实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行业及税种管理办法,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抓好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不断拓展地方税收增收渠道。通过研究政策、运用政策拓展地方税源,继续研究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增收的有效措施。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关注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清理欠税,通过堵塞漏洞拓展地方税源。 (六)强化稽查职能,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把专项稽查和重点稽查有机结合。继续开展针对房地产业、建筑业、铁矿采选业和高收入者的专项稽查。对长期低税负申报的纳税人,结合纳税评估,重点稽查。通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剖析涉税违法案件的规律、动向和特点,不断总结稽查经验,提高稽查效率,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 (七)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社保费征收。坚持税费并重,把社保费收入放在与税收收入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确保收入均衡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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