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1月收入简析来源:抚州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8-25字号[ 大 中 小 ]   元月份,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在两会胜利召开的鼓舞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赶超发展为目标,强化各项征管措施,并克服几十年一遇的冰冻雨雪恶劣天气,全市地税收入继续延续上年快速增长的态势,在实现首月开门红的同时,税收总量创下历史新高。  本月我市共入库地方各税179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7223万元,增长67.5%.其中市级收入4973万元,同比增收2061万元,增长70.8%;各县区局共收入12954万元,同比增收5162万元,增长66.2%.  同时,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还代征各项基金、费601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517万元、防洪保安资金59万元、文化建设事业费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险金1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代征省属企业所得税557万元。  当月税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地方税收创下新佳绩。本月,全市入库地方税收1.79亿元,当月税收高于地税组建时的全年收入,收入总量再次刷新历史记录;当月增幅达到67.5%,高于全省平均24个百分点,地税收入延续了上年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2008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开了个好头。  2、收入进度呈现新气象。本月1-10日,全市地税部门征收税款达到1.35亿元,占当月征收数的70%,申报期内实现税款较以往有成倍的增长,分单位来看,比重最低的乐安县也达到了45.6%,直属分局申报期内征收税款所占比重达到88.5%,各地的主动申报和纳税意识明显增强,地税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诚信。  3、税种普遍实现大幅增长。元月份,除烟叶税因广昌县上年度入库以前年度税款而出现减收外,其他税种均有增长;增幅上,除房产税略有增长外,其他税种增幅均在50%以上,三大主体税种的增幅均超过65%,主体税种实现了七成以上的增幅;小税种方面,土地使用税实现税款1565万元,是上年同期的4.4倍,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的增幅也均超过90%,为地税收入的高速增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重点行业保持强劲增势。在行业分布上,本月全市地税收入仍以建筑、房地产和运输业为主,三个行业入库税款所占比重分别达到19%、23%和21%,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9%、111%和64%,有70%的增幅来自建筑、房地产和交通运输业,重点行业继续保持强劲增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