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1-9月份地税收入简析
江西省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1-9月份地税收入简析来源: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9-01-07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对地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规范化、地税文化两项建设,提升依法治税、税源管理、队伍建设三个水平,全面加强思想、基础、基层、管理四项工作,促使地税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收入基本情况 1-9月份,我局共组织入库地方各税68130万元,同比增收17157万元,增长33.7%,完成省局年初计划82000万元的83.1%,奋斗计划90000万元的75.7%,分别超时序进度8.1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收入增幅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此外,还组织入库其他收入4882万元,同比增收845万元,增长20.9%,其中:教育费附加2500万元,同比增长39.6%;防洪保安基金948万元,同比下降16.1%;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83万元,同比增长26.3%;代征工会经费943万元,同比增长35.1%;代征残联基金180万元,同比增长9.8%。 1、各单位收入完成情况。 乐平市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16369万元,同期增收6185万元,增长60.7%,完成年初计划的92%; 高新区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1957万元,同比增收555万元,增长39.6%,完成年初计划的78.3%; 珠山区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8858万元,同比增收2371万元,增长36.6%,完成年初计划的80.5%; 浮梁县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9322万元,同比增收1901万元,增长25.6%,完成年初计划的83.2%; 市直属分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23010万元,同比增收4602万元,增长25%,完成年初计划的83.1%; 昌江区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8614万元,同比增收1543万元,增长21.8%,完成年初计划的71.8%。 2、各预算级次收入情况 中央收入:累计入库11581万元,同比增收3289万元,增长39.7%; 省级收入:累计入库完成4800万元,同比增收1455万元,增长43.5%; 纯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入库51749万元,同比增收12413万元,增长31.6%。 3、各产业收入完成情况。 1-9月份,第二产业实现地方税收30056万元,同比增收9296万元,增长44.8%,占地税收入总额的44.1%,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比重提高了3.4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实现地方税收12628万元,同比增收5661万元,增长81.3%,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接近翻了一番;建筑业实现地方税收13377万元,同比增收2364万元,增长21.5%,与去年同期(+13.2%)相比增幅加快了8.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地方税收37823万元,同比增收7842万元,增长26.2%,占地税收入总额的55.5%,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比重回落3.3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实现地方税收17372万元,同比增收3137万元,增长2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回落61.5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实现地方税收3965万元,同比增收1463万元,增长58.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提高了26.1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地方税收5774万元,同比增收1266万元,增长28.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提高了9.3个百分点。 二、收入的主要特点 1、总体收入平稳增长,月度之间起伏较大。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超”目标工作要求,克服各种工作困难,争取多方支持,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把组织收入工作抓早、抓实、抓好,总体收入实现了33.7%的快速平稳增长,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5个百分点。从前9个月各月收入完成情况看,上半年各月地税收入无论是增幅还是总量均达到了*4水平。进入7月份,由于受我市房地产行业税收影响,呈现下滑趋势。到了9月份,增幅、总量创本年新低,仅完成5556万元,同比增长2.5%,与今年6月份增幅*6点(58.2%)相比落差55.7个百分点。 2、重点行业贡献作用明显。从各行业贡献程度看,今年前9个月,地税收入增长主要来自房地产、建筑、工业三大行业,三大行业共实现地方税收47428万元,占地税收入比重的69.6%,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比重增加了1个百分点。三大行业共实现增收12427万元,占增收总额的72.4%,三大行业对地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超过七成。 3、所有单位均实现“2”开头的两位数增长。从各单位收入完成情况看,1-9月份,全市6个征收单位均实现了两位数快速增长,其中:乐平市局增幅最快,同比增长60.7%,完成年初计划的92%;昌江区局增幅最低,但是增幅也达到21.8%。此外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单位还有:高新区局同比增长39.6%,珠山区局同比增长36.6%。 4、所有税种均实现全面增长,且增幅均在两位数以上。从税种完成情况看,今年前9个月,我局负责征收的10个税种均实现“满堂红”,且增幅都在两位数以上,增幅最快的是车船税(+219%),增幅最低的是土地增值税(+12.6%)。主体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增长稳健,增幅分别达到23.8%、49.5%、28%、43%。政策翘尾影响的小额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增长势头良好,增幅位居前列,分别增长1.9倍、2.2倍。 5、所有企业类型税收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从各企业类型税收完成情况看,今年前9个月,所有企业类型地方税收均呈现快速增长,股份合作企业入库地方税收387万元,同比增长258.3%,位居各企业类型之首。股份公司入库地方税收38009万元,同比增收8510万元,增长28.8%,对地方税收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增长最缓慢的是集体企业,1-9月份仅入库地方税收2283万元,同比增长15.7%。 三、主要增(减)收因素分析 从行业分析:1、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房地产行业税收先扬后抑。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宏观政策的调控作用从7月份开始在我市得到呈现。7月份,房地产行业税收首次出现负增长(-11.3%),8月(-9.8%)、9月(-14.5%)两个月继续呈现下降趋势,从而导致我市房地产行业税收呈现先扬后抑走势。1-9月份我局房地产行业实现地方税收17372万元,同比增收3137万元,增长22%,增幅与上半年相比回落18个百分点。从区域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市城区内房地产下滑严重,周边县城房地产发展较好,如1-9月份乐平市房地产实现地方税收3925万元,同比增收1618万元,增长70.1%,浮梁县房地产实现地方税收1528万元,同比增收800万元,增长109.9%,正是由于乐平、浮梁两地房地产的快速增长使得我市房地产税收继续呈现上升趋势。从收入比重看,房地产行业税收比重有所下降,1-9月份,房地产行业税收占地税收入的比重为25.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4个百分点。从具体项目看,有增有减,增收主要有:乐平市金汇房地产公司入库960万元,同比增收570万元;乐平凤凰置业入库1317万元,同比增收974万元;乐平大地置业入库501万元,同比增收273万元;江西锦龙房地产公司入库1002万元,同比增收638万元;昌南置业入库326万元,同比增收252万元;金磐房地产公司入库813万元,同比增收642万元。减收主要有:南洋电缆景德镇发达公司入库271.9万元,同比减收596.8万元;华意房地产入库145万元,同比减收284万元;瓷都房地产入库235万元,同比减收221万元;祥发房地产入库163万元,同比减收264万元;天润置业入库40万元,同比减收203万元;新洲房地产入库322万元,同比减收124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加大,促使建筑业税收平稳增长。1-8月份,全市完成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6.77亿元,同比增长74.7%,为我市建筑业税收的平稳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今年以来,我市以“3199工程”为抓手,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卓越成效,如光伏产业项目、长虹基地项目、乐华、金意陶陶瓷产业基地项目等重大项目入驻我市,大项目的引进带动园区建设,促使建筑业税收大幅增长,有效的弥补了景婺黄、景鹰两条高速留下的减收缺口(1-9月份,景鹰高速入库1422万元,同比减收1112万元;景婺黄高速入库144万元,同比减收653万元)。1-9月份,我局建筑业实现地方税收13377万元,同比增收2364万元,增长21.5%。 3、抓大项目,主攻工业,促使工业税收大幅增长。1-9月份,工业实现地方税收16679万元,同比增收6932万元,增长71.1%,收入比重提高到24.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4个百分点。工业税收的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全市经济的平衡快速增长,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278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28%,为工业税收大幅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此外,通过压缩欠税、查补等一次性措施也助推工业税收增长。一是华意电器总公司压缩历年欠税1945万元;二是加强出口退税企业城建税管理,补征城建税312万元。 4、物流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交通运输业税收迅猛增长。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招商引资、规范营运车辆管理等措施大力发展物流业,一批物流公司应运而生,“水涨船高”促使交通运输业税收迅猛增长,特别是乐平市,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把发展车业经济作为亮点工程来抓,进一步做大做强车业经济,为全市交通运输业税收快速增长增强了动力。1-9月份,全市交通运输业实现地方税收3965万元,同比增收1463万元,增长58.5%,其中乐平市完成2172万元,同比增收1308万元,增长151.4%。 5、金融业税收实现平稳增长。1-9月份,金融业实现地方税收5774万元,同比增收1266万元,增长28.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加快了9.3个百分点。从具体项目看,金融业税收的快速增长主要来自银行业和保险业,1-9月份银行业实现地方税收4319万元,同比增收911万元,增长26.7%;保险业实现地方税收1163万元,同比增收553万元,增长90.7%。证券业由于受沪深股市持续低迷影响,1-9月份仅入库281万元,同比减收122万元,下降30.3%。 从税种分析:1、政策翘尾因素影响的小额税种土地使用税成倍增长。1-9月份,土地使用税入库4065万元,同比增收2613万元,增长1.8倍,土地使用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因为受税收政策调整翘尾因素影响,按照《新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赣地税文[2007]8号文件要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此项政策从2007年1月份开始执行,今年以来,我局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积极组织追缴2007年度土地使用税,促使土地使用税快速增长。 2、车船税新征管模式的运行促使车船税快速增长。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法[2007]37号及《江西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在抓好政策执行的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组织、地税指导、保险代扣、交警查验”的车船税征管模式,全面开展保险机构代扣代缴车船税工作,成效显著,并得到省地税局的充分肯定,于7月1日在我市成功召开了全省车船税征管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由于新的车船税征管模式的全部到位促使车船税快速增长,1-9月份,我局车船税入库705万元,同比增收484万元,增长2.19倍,位居各税种增幅前列。 3、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及企业成本压力增大促使企业所得税增长乏力。1-9月份,企业所得税入库11195万元,同比增收3707万元,增长49.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速加快了11.2个百分点。从行业看,企业所得税的增长主要来自建筑业(+1432万元、+96.6%)和房地产业(+1191、+34%),建筑、房地产两个行业所得税保持增长主要是因为年初我局对建筑、房地产两个行业的应税所得税进行了调整,在保持去年两个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应税所得率,弥补因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而带来的减收。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入库1791万元,同比增收53万元,增长3%,主要是因为今年以来,我国通胀压力加大,企业原料价格上涨,获利空间缩小等因素影响,从而导致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增长缓慢。今年新法实施对我局企业所得税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是景德镇市中景集团,该企业1-9月份企业所得税仅入库48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27万元,下降51.9%。正是由于建筑、房地产两个行业下半年出现下滑、工业企业获利空间缩小等因素预计后期企业所得税增长将进一步乏力。 4、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促使个人所得税增势平缓。由于灾后重建“十六”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再次提高及特殊党费全额抵扣等因素影响,今年前9个月个人所得税增幅较为平缓,仅入库8108万元,同比增收1776万元,增长28%。从具体项目看,今年的个人所得税增长主要表现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9月份,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入库1486万元,同比增收642万元,增长76.1%。其次是我局加大对房地产行业自然人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管理,查补增收300万元。 从重点户分析:1-9月份纳入市级监控107户重点税源户共缴纳地方各税29441万元,同比增收5974万元,增长25.5%,占地税收入总额的43.2%。 1、昌河四家合计入库1643.8万元,同比减收280.7万元,下降14.6%,其中:昌河飞机入库523万元,同比增收187万元,增长55.7%,增收主要是因为土地使用税增长,土地使用税入库351万元,同比增收175万元。 昌河汽车入库352万元,同比减收475万元,下降5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去年6月份一次性处置不动产缴纳地方税收466万元所致。昌河铃木入库559万元,同比减收18万元,下降3.1%,下降主要是因为个人所得税同比减收74万元,印花税同比减收30万元。 2、焦化系统入库1891.7万元,同比增收1103.5万元,增长140%,主要是因为:开门子陶瓷化工入库714万元,同比增收341万元,增长91.4%,增长的主要税种是:城建税同比增收125万元,土地使用税同比增收167万元。 黑猫碳黑入库770万元,同比增收595万元,增长3.4倍,增收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出口退税企业补征城建税实现增收189万元;二是分配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比增收56万元。 3、华意公司入库3254.3万元,同比增收2932.1万元,主要是因为:一是通过政府部门协调,压缩华意电器总公司历史欠税1945万元;二是华意压缩股份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地方各税620万元及补征城建税110万元。 4、中景集团入库773万元,同比减收642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经济效益下滑导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大幅下降,1-9月份企业所得税同比减收527万元,个人所得税同比减收152万元。 5、江西赣东北供电公司入库665万元,同比增收273万元。前9个月共代扣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91万元,同比增收294万元。主要是企业年终奖金发放和领导年薪的发放,促使个人所得税大幅增收。 6、江西锦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入库975万元,同比增收469万元。一是企业所得税净增300万元,二是上年实现较大利润,加上中层干部奖金增加,股利分红个人所得税和工薪个人所得税增收69万元。三是企业技改扩建工程增收73万元。 7、江西天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入库658万元,同比增收293万元。主要是企业07年实现利润10938万元,较2006年增加3347万元。1-9月份入库股利分红个人所得税480万元,同比增收245万元。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调高后,因征收口径差异导致增收16万元。 四、后期组织收入措施 前9个月,我局紧抓组织收入中心不动摇,围绕“三超”目标,深入企业,加强调研,以点带面,找准薄弱环节,抓住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着重从政策执行和管理水平上下功夫,促使地税收入保持了33.7%的快速增长。但是与市委、市政府“三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9月份全年税源预测情况看,后期收入压力更加巨大,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完成省局下达的9亿元奋斗计划(+29.3%)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要想实现全年40%以上增长更是难上加难。为此,全市各级地税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围绕市委、市政府“三超”目标和省局下达的奋斗计划,向政策要税源,向征管要收入,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为全市顺利实现“三超”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1、继续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对近年来我市的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工程、供电系统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行业的商品房建造税收进行清理,重点是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企业的建设项目清理,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取得发票、付款凭证,是否使用我市建筑业发票,建安工程总价款是否包括工程耗材在内计征建安营业税;同时,加强工业园区税收征管,继续委托园区管委会源泉控管、代征建安营业税,达到园区实际投入、工程形象进度与税收入库同步的目标。组织开展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清理。 2、加强房地产行业其他税收管理。全面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建立房地产项目库,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环节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项目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税费征管一体化办法,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单位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计税总值进行分户核对,逐户清理,加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管理。 3、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夯实企业所得税管理基础工作;加强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掌握企业改组改制各类涉税信息,对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逐户对照清理,严格按新税法执行。通过各税种联合评估,准确核实企业所得税的税基。 4、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在继续抓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后续管理工作和陶瓷名人名作税收管理的同时,按要求积极开展对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2007年度经营情况的调查,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取得的薪酬及2008年实际分配的股息、红利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清理。 5、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和房屋出租等经营性收入进行重点清理,积极配合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税收整治小组的工作,将采取由市国资委统一扣缴、源泉控管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票证使用和税收管理。 6、加强陶瓷行业税收征管。强化瓷土开采企业资源税的管理,认真落实瓷土开采源头控管与使用环节代扣代缴全过程控制的措施,堵塞征管漏洞;进一步加强陶瓷生产企业及城市周边小陶瓷税收征管,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和个体户参数定税办法,加强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扣缴义务人的监督管理,推行社会综合治税,*5限度地减少税源流失。 7、规范餐饮、娱乐、房屋出租、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地方税收征管。加强运输物流行业管理,促进交通运输业税收的快速增长;规范物业单位的税收管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办证、使用税务监制发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其应缴税款进行清理;通过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管理,加强对餐饮、娱乐行业的税收征管。 8、加强对土地转让行为税收的征管。在国土部门的配合下,对我市近年来土地使用权转让涉税行为进行全面核实并清缴应收税款。 9、加强税务稽查工作。按照年初拟定的稽查计划,强化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功能,把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继续推向深入;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继续开展打击违规使用发票和利用假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涉税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不断改善纳税环境,规范执法行为。 10、大力落实新的税收增收政策。对出台的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车船税新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调整级差税额后的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征收到位;进一步抓好车船税委托保险机构代征工作,确保车船税的稳定增长;开展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谨慎操作,务求实效;按减免税管理办法严格减免税审批,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要坚决取消,对优惠期限到期的及时恢复征税。 11、大力清理和压缩欠税。一方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对以前年度欠税的清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欠税定期公告制度和欠税追缴责任人负责制,将欠税压缩至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杜绝新的欠税产生,严格执行以票控税、催报催缴、欠税审批制度,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防止房地产企业和建安行业欠税,尽量减少新的欠税产生。 12、强化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消除执法险患,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执法水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继续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激发干部潜能,为实现“三超”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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