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龙江省国税收入情况统计来源: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作者:日期:2012-11-12字号[ 大 中 小 ]   2009年,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746.6亿元,比上年减收61.5亿元,下降7.6%.在原油税收减收228.2亿元的不利情况下,非原油税收完成54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66.7亿元,增长43.8%,实现历史性新突破。  在税收征收工作面临罕见困难和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正确处理组织税收收入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为应对危机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直接减少税收收入43亿元。  依法用足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抵税款79.7亿元。落实豁免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政策,豁免历史欠税19.5亿元。税收聚财和调节职能的较好发挥,为各级政府应对危机、履行职能、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