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国内相关企业于12月11日前提交手拉葫芦反倾销答卷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于2006年9月28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手拉葫芦发起反倾销调查,并要求有关方于40日内(11月10日前)提交调查问卷的答卷。    鉴于期限将至,我处应个别企业要求,为中方所有相关企业申请了30天的答卷延长期,延长后的期限自11月11日算起,至12月11日止。另,巴西一进口商受某中国厂家委托,正积极进行应诉工作。该商已将葡语调查问卷译成中文,愿与其他企业共享,如有关企业需要此问卷译文或希望了解办理委托书等手续的经验,可通过电子邮件joelk@ferragensnegrao.com.br与JoelKriger先生联系。    请国内相关企业尽快积极准备答卷并在上述期限内将其提交给巴西调查机关,并请注意做答时必须使用葡萄牙语,发票等有关中文证明文件也需翻译为葡语,并办理相关公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