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建议对我1.4亿双输欧皮鞋实行免税进口,超出部分征收23%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德国联邦批发外贸商协会(BGA)提供的消息,欧委会在皮鞋反倾销案终裁措施方案中向成员国建议实行“延迟征税”,具体措施为:给予中国1.4亿双皮鞋免税进口限额,约占欧盟2005年从中国进口的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鞋类产品的80%,超出部分则征收23%的反倾销税,比临时反倾销*6税率高3.6%;给予越南9500万双皮鞋免税进口限额,约占欧盟2005年从越南进口的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鞋类产品的92%,超出部分则征收29.5%的反倾销税。欧洲鞋类进口商和零售商协会(F.A.I.R.)秘书长PaulVerrips表示,该协会原则上仍反对这类形式的反倾销措施,但在适当条件下可以考虑支持欧委会的“延迟征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