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政府拟调整燃油销售税率引起进口商不满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吉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拟成倍抬高汽油、柴油与重油的消费税税率,并取消航空燃油、石油零税率,每吨分别征税51和15美元。原因是吉政府认为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下调,吉石油进口成本下降,进口商利润空间增加。鉴此,有必要调整以往优惠税率,增加财政收入。对此,吉石油行业商会表示强烈不满,认为俄罗斯(吉燃油主要进口方)目前对吉燃油出口价格仍较高,并未随国际油价下调。哈萨克斯坦主要炼油厂被中国购买,大量燃油因此出口中国,对吉出口量减少,吉燃油进口成本仍然较高。在此情况下,如贸然提高税率,势必造成吉进口燃油成本增加,价格上涨,正规渠道燃油进口下降,走私增加,影响市场秩序。对吉运输、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极为不利。  注:吉燃油严重依赖进口(占国内需求的90%),主要进口国为俄罗斯与哈萨克斯坦。考虑到国际市场燃油价格偏高(一度达到近100美元/每桶),为降低吉燃油销售成本,稳定国内燃油市场价格,吉政府曾对进口商做出减税承诺,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