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金融业特种商业税调降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国务院发言人荣育透露,内阁昨批准财政部的提议,根据税务法颁布的法令草案,降低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商、房地产信托公司的特种商业税,从目前的3%减剩0.01%,并于发出政府公报的翌日起立即生效。目的是促进金融业务发展和统一金融特种商业税的纳税比例。同时,还按照税务法,撤销2544年第388份法令的规定,不准许金融机构把票券和债券的交易亏损,拿来扣除该月交易利润的税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