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免税鼓励技改投资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乌兹别克政府计划在今年*9季度内出台措施,鼓励企业投资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其中包括税收优惠措施。  这些措施将包括:凡是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自有资金和引进的资金3年内免缴利润(所得)税,企业所购用于发展生产的新设备3年内免缴财产税。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的企业利润税税率为10%,财产税税率为3.5%。此税率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  对于仅仅缴纳“统一税赋(总收入的10%)”的中小型企业,乌兹别克政府还准备实行另外的税收优惠政策,即5年内将企业购进新技术设备的成本从应缴纳的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