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瑞士有关公司所得税优惠方案视为国家补助来源:中国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欧盟委员会做出决定,将瑞士地方州政府对控股公司、混合功能公司和管理公司实施的有关公司所得税优惠方案视为国家补助,认为其不符合1972年欧盟与瑞士双边协定的有关精神。根据瑞士现行法律,瑞士地方州政府可以对在瑞士境外获取的利润免除全部或部分州、市级公司所得税。所有瑞士联邦州都以不同形式实施了上述规定,这对跨国公司为减轻税负而选择在当地设立总部、管理中心和分拨中心颇具吸引力。然而欧盟认为,这些跨国公司大多在欧盟开展业务,瑞士对其在欧盟市场赚钱的利润采取不公平的税收优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欧盟与瑞士的贸易。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表示,欧委会的决定不是关于税收竞争问题,而是关于破坏公平竞争的国家补助问题。欧盟已要求瑞士修改有关税收方案,以使其符合双边协定条款。同时,欧委会还请求欧盟理事会授权与瑞士展开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