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自2008年1月1日起将废除房地产税来源:中国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星期二,瑞典政府宣布,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废除房地产税。取而代之的是,每户将缴纳4500克朗(约合630美元)或者*6不超过房地产值1%的费用。而对于复式公寓,则征收每处公寓最多不超过900克朗的费用。  在星期二召开的联席会议上,执政的四个党派就废除房地产税达成了一份框架协议。会后还成立了一个政府工作组,就改革的效果进行分析调查,一旦发现效果不理想,该工作组可以尝试其它方案。  此前,由财政大臣领导,由来自四个执政党的公务员组成的工作组曾经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废除房地产税的意义进行调查。目前,瑞典国库每年仅从家庭住宅方面就可征得160亿克朗的房地产税,而从商业建筑那里获得的税收为90亿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