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自12月1日起进口车实行新税法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阿海关总署资料显示,从12月1日起进口车实行新税法,对所有进口欧盟国的汽车均免关税,二手车继续缴纳进口税和增值税。对进口其它国家生产的二手汽车缴纳15%的关税,新车缴纳2%的关税。新税法减少了进口税,进口一辆车可少支付3-4万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