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将被征收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商务部昨日发布2007年第30号公告,宣布对来自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  根据终裁决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时,应依据最终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40.83%不等)向我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案于2006年4月18日立案,经过初步调查,商务部于2006年10月16日发布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经过进一步调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