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批准海外投资税改法案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澳参议院通过海外投资税收改革法案,为澳公司扩大海外业务打开了方便之门。根据该法案,澳公司出售其海外资产或引入新投资者所得均不须向澳政府缴付资本所得税,在低税收国家经营的澳公司分支机构勿需纳税即可以红利形式汇回利润。但工党认为该法案未考虑红利流动和外国红利税收抵免,改革力度仍然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