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将对部分车辆开征公路养护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缓解公路养护经费短缺问题,马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税种——“公路养护税”,该税征收对象包括载重3.5吨或以上的货车、卡车等实用型车辆。除了按规定每年征缴车辆印花税外,政府将按照车龄、马力等条件对上述车辆征收公路养护税,并成立相应的执行机构,设立公路养护基金以确保马国境内公路的日常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