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的难点及美欧解决油品的税收政策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说到实施欧Ⅲ,没有人不提油品问题。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对油品管理的薄弱,严重影响了油品质量的提高。油品管理成了能否顺利实施欧Ⅲ的关键因素。 劣质油的非法生产和流通是油品管理的“顽疾” 2003年年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车用无铅汽油的检验结果表明,100个加油站中不合格的有27家,其中质量较差的10家均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加油站。截止到2003年年底,全国共有8万多个加油站,其中中石化的加油站有30242个,中石油的加油站有13160个,这两大家加油站只占总加油站的50%左右。而如何管理中石油和中石化体系外的加油站,成了管理油品质量的一大难题。 加油站出售不合格的油品主要是在油品加工和运输、销售渠道方面都缺乏严格的管理。在生产环节上,既有我国陕北等地一些小炼油厂或土炼油厂在生产不合格油品,又有一些过期处理的废油冒充合格油。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也有油罐未清洗干净而混进低标号汽油,使得辛烷值不合格的管理问题。在销售环节中,有的加油站用低牌号汽油冒充高牌号汽油,人为向合格汽油中搀入低辛烷值的直馏汽油组分,这些搀假的汽油抗爆性与标准相差甚远,会极大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对非法炼油厂打击了很多次,但仍然有很多非法炼油和土法炼油的油品进入加油站。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政绩和财政的考虑,对一些非法炼油厂纵容包庇,而一些地方工商局及质检局对一些非法加油站和加油站的不合格油品同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家质检总局对油品的监督仅仅限于抽查,对于抽查中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的处罚结果并无公示,也没有整改后汽油是否合格的后续报道。如果地方政府、工商局、公安局、质检局不能相互配合,彻底杜绝生产和流通劣质油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戴了“红帽子”,也不能保证油品质量 应当说,中石化和中石油的汽油质量还是比较能信得过的。但有不少的加油站,虽然戴着中石化或中石油的“红帽子”,但用的却是别的渠道的油。据中石化的人介绍,在中石化的3万个加油站中,联营的有4000多个。同样,中石油也有部分联营的加油站。中石油和中石化对这些联营加油站的来油渠道无法控制,而且迄今为止,中石化和中石油对这些联营的加油站并没有公示,这就造成了很多消费者冲着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红帽子”去加油,但却不能避免劣质油。 中石化和中石油的联营加油站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如果中石化和中石油不能管理好挂着自己牌子的加油站,那么就可能会影响整个集团。汽车使用了一次不合格的汽油,就有可能导致发动机大修或拉缸,而一个不合格的加油站的“老鼠”也可能会毁了整个集团这锅汤。 解决京车外开不只是石油公司的事 中石化已经考虑在北京市通往外地的主要交通干道上设一些专门供北京汽车的加油站,问题在于这些加油站能否满足京车外出的需要。美籍华人燃油专家韩维建博士介绍说,根据美国的经验,要解决汽车从油品要求高的地方到低的地方还能加到符合高要求的油品,必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相配合。一是在低要求油品地区建立部分高品质油品加油站;二是提供不同行驶路线中的这些加油站的位置。司机在出行前在相应的网站中输入出发地和目的地,网上就会列出可以加到合适油品的行驶路线和加油站的位置。高品质油品地区车辆出行如果离开了这张“导游图”,是很难找到合适的加油站的。 同样,如果中国仅仅只是由中石化在北京外地区建立了符合欧Ⅲ标准的加油站,而没有建立类似的电子“导航”系统的话,京车外出加油问题也一样不好解决。而电子汽车“导航”系统的建立,就不仅仅是石油公司的事,需要政府协调多方面的关系。 解决“劣油驱逐良油”,政府是关键 根据经济学原理,如果某些商品从表面上无法区分优良品和劣质品,而国家又不能提供严格的管理和相应的政策,就很有可能出现市场上的“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现在中国的油品市场已有了这种倾向。有些加油站的油无法满足汽车排放要求,可是因为油价低和缺乏管理,仍然有市场。 美国和欧盟为解决“劣品驱逐良品”的问题办法各有不同。石化研究院的一位油品专家称,欧洲的汽油消费税比较高,政府就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油降低消费税来促进市场消费优质油品;而美国汽油消费税比较低,可减免的余地比较小,但美国政府建立了“硫含量银行”来促进油品改进质量。含硫量低的油品可以在“硫含量银行”拿到补贴,而质量不好的油品就必须交钱到“硫含量银行”。由于好油得到了经济政策,因此消费者更加倾向于购买品质好的油。事实证明,这种经济杠杆相对于行政命令对提高市场的燃油品质更为有效。 我国对实行欧Ⅱ排放的车给予减免30%消费税的政策,但对高品质汽油却没有任何政策,而对劣质油行政约束和法律管制又相对不足,这就造成了汽油的“劣油驱逐良油”的现象。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