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次磷酸盐征收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墨西哥经济部于2004年8月3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次磷酸盐(税号为2835.39.02)征收反倾销税,现报告如下。  1、2003年2月3日,墨西哥Quimir,S.A.deC.V.向墨经济部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次磷酸盐进行反倾销调查。  2、墨西哥经济部经过调查,认为中国次磷酸盐以倾销价进入墨市场,危害了墨同类产品企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次磷酸盐征收102.22%的反倾销税。  3、本公告从2004年8月4日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