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欲向国际石油公司征收所得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减轻孟国有公司Petrobangla的财务压力,孟政府正考虑向在孟开采油气的国际石油公司(IOCs)征收所得税(Corporatetax)。根据孟国有公司Petrobangla与国际石油公司签订的产品分享合同(PSCs),Petrobangla负责为国际石油公司向孟政府缴纳所得税。Petrobangla每年要为此缴纳40亿塔卡的所得税,财务压力十分沉重。孟政府分别在1993年和1999年两次招标中与4大国际石油公司共就10个气块签订了8个产品分享合同。这4大国际石油公司是:美国的Chevron(第12、13、14气块,与孟BAPEX共享第7气块),爱尔兰的Tullow(与Oakland共享17、18气块,与Niko和BAPEX共享第9气块),苏格兰的Cairn(与孟BAPEX第5、10气块,与Halliburton共享第16气块),加拿大的Niko(与Tullow和BAPEX共享第9气块)。目前,Petrobangla每天从4大国际石油公司购买6.9亿立方英尺(690mmcfd),占天然气日产量1610mmcfd的42.9%;购买价格为每单位(每千立方英尺)2.4-2.9美元,而销售给用户的价格平均为1.5美元,因而亏损严重。孟当地石油开采公司仍需缴纳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