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多瓦将从2008年实行新的所得税征收办法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摩独立报5月31日消息,近日摩政府通过了新的所得税征收办法,计划从2008年开始实行。  据介绍,新办法将根据年收入界定所得税征收税率,年收入在25200列伊以下的(1美元约合12.42列伊),税率为7%;年收入在此数额以上的,税率为18%。  有关负责人还特别指出,目前,摩实行单一的所得税税率(12%)还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