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体对中国调整出口退税的反映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英国《金融时报》2007年6月20日记者联合报道,中方19日公布了调整出口退税新措施,似乎是迄今为止已经宣布的对出口退税制度的*5变动。去年,中国已经调整过针对很多产品的出口退税制度。这次调整取消了一些皮革制品、化肥和某些木制品的出口退税。有的产品出口退税率高达17.5%,相当于中国增值税的水平。中国降低了出口量*5的一些产品类别的出口退税率,其中有些产品甚至取消了出口退税。这是中国政府为控制迅速扩大的贸易顺差、减少与美欧贸易摩擦进行的*7努力。中方认为,这次调整针对的是能源敏感行业。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减少贸易摩擦,抑制“高耗能”产品的出口。  欧盟(EU)贸易专员彼得•曼德尔森(PeterMandelson)的发言人指出,欢迎中国采取措施“解决欧盟对华贸易失衡问题”。美国工业集团也欢迎中国的这项举措。美国贸易联合会(CoalitionforAmericanTrade)负责人卡尔曼•科恩(CalmanCohen)表示:“这是中国朝着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我们看到中国正在采取缓慢但坚定的行动,来遵守国际贸易规则——这些规则规定,应该取消出口补贴和对出口产品的税收激励。”  资本经济公司(CapitalEconomics)的马克•威廉姆斯(MarkWilliams)在研究报告中指出,这次调整对中国的顺差“不会有立竿见影的影响”。他表示,“在那些中国生产商没有遇到太多外国竞争的领域,更高的价格只会转嫁给消费者,”“中国生产商将继续享受缓冲利润增长,也就是说,它们的利润空间可以消化更高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