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政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津巴布韦政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过去的每月10万津元提高到每月150万津元,同时将其它税种的起征点也相应做了大幅调整,以此来提高纳税人个人实际收入。这是继2006年12月调整税率以来,政府再次调整税率。此举被看作是政府作为“三方(政府、企业、个人)协商论坛”中的一方,落实社会责任的切实举动。  高通胀已经严重损害了津巴布韦国内的收入分配体制,导致大部分低收入者也被迫卷入高税收群体中。通过这次税制改革,工业和企业中的低收入劳动者将成为*5的受益人群。在过去,他们的收入大部分被用来缴税。而那些收入在150万津元左右的劳动者,在税制调整后,税后收入将提高50%。即使收入达到2475万,税率也将低于10%。只有收入超过2500万,才会征收47.5%的高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