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政府给予纺织品、皮革等出口商税收优惠政策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巴基斯坦《新闻报》报道,2005年9月22日,巴基斯坦中央税收委员会公布2005第992号调节令,允许纺织品及皮革出口商等进口的原材料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实施税收优惠的条件为原材料在2005年6月5日前已进口(巴基斯坦政府对此日期之后进口的原材料实行销售税零税率),而且制成品应于2005年9月30日前出口。包括纺织品、皮革制品、地毯、手术器械及体育用品在内的150多种出口产品将享受此项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