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税法修改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议会于1999年5月12日批准了税法修改。个人所得税税率现为:应税所得(图格里克)  税率(%)  不超过2,400,000  10  2,400,001-4,800,000  20  超过4,800,000  40  商业实体不必缴纳预缴税,该税为营业资产的2%。  向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