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总统可修改税法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委内瑞拉议会批准了授权法,允许总统签发包含某些税收和其它措施的特别法。  按照该授权法,总统下令实行0.5%的金融交易税。  总统还下令自1999年6月1日起,以增值税取代现行奢侈税和批发税。增值税税率如下:在免税区提供劳务和销售动产货物,8%;劳务和货物的出口,0%。总统还有权实施如下修改:  ——对委公司所得的课税实行全世界原则,取代属地原则;  ——修正现行通胀调整体制;  ——实行投资抵免新体制,包括将抵免率从20%下调到10%;  ——为创造就业提供新的税收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