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延续对中国受限纺织品减免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德国制成品协会日前提供的消息,德国联邦财政部已颁布规定,按照2005年1月1日纺织品一体化之前的规定,对自中国进口的10类纺织品(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项下)实行许可数量费用的减免税政策,该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在2005年1月1日以前,德国对受到配额限制的进口纺织品实行减免税政策,以降低因配额增加的进口成本。2005年,随着纺织品贸易一体化,这项政策一度失效。根据去年达成的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今年我国对欧盟出口10类纺织品再度实行许可数量管理,为此德国联邦财政部决定延续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