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最近,津巴布韦政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过去的每月10万津元提高到每月150万津元,同时将其他税种的起征点也作了大幅调整,以此来提高纳税人个人的实际收入。  高通胀已经严重损害了津巴布韦国内的收入分配体制,导致大部分低收入者也被迫卷入高税收群体中。通过这次税制改革,工业和企业中的低收入劳动者将成为*5的受益人群。在过去,他们的收入大部分被用来缴税。而那些收入在150万津元左右的劳动者,在税制调整后,税后收入将提高50%。即使收入达到2475万津元,税率也将低于10%。只有收入超过2500万津元,才会缴纳47.5%的高额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