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10月7日起,欧盟宣布对中国产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这是10月4日欧盟25个成员国常驻欧盟代表在布鲁塞尔会议上表决的结果。  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5年,中国向欧盟出口的皮鞋增加了1000%,平均每双皮鞋的价格却下降了28%。与此同时,欧盟国家的皮鞋产量减少了30%,并因此损失了四万个就业机会。经过调查,欧盟认定中国对欧盟倾销皮鞋。  在是否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问题上,欧盟内部重现了2005年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时的“南北分裂”局面。一方面,英、德等国为了应对“中国制造”的竞争,早已完成了产业结构的重组,而瑞典、丹麦等国的零售商从亚洲进口低价皮鞋获利颇丰,这使瑞典、丹麦、英国、荷兰、卢森堡、德国、爱尔兰等北部欧洲国家主张贸易自由化,反对征收反倾销关税。  决定发布后,中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认为欧委会借反倾销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欧委会在调查、裁决中存在诸多问题,违背了世贸组织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广东鞋业厂商会、福建省泉州市鞋业商会、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联合发表《关于欧盟对中国皮鞋反倾销终裁的严正声明》,希望欧委会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公平公正行事。面对欧委会针对中国鞋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温州市康奈、奥康、东艺等14家企业联合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