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亚将实施新关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次地区经贸交流,几内亚政府决定,从2005年底开始实施为期3年的过渡期新关税,以便最终实现与西非经济货币联盟(简称西非经货联盟UEMOA)相一致的统一关税。  新关税共分为21章、97款,税种包括三大类:进口财政税(DFI)、出口财政税(DFE)和进口环节税。新关税与现行关税相比,约有90%的商品税率略有提高。  1、进口财政税  类别  税率  商品  零类  0  基本产品(健康、教育、信息)  一类  5%  生活必须品、原材料、设备、农、牧、渔业用设备  二类  10%  半成品  三类  20%  上述类别中未含的最终消费品包括奢侈品  2、出口财政税  税率  商品  0  本国制造的农产品和工业产品  3%  黄金和钻石  2%  原产于外国的、已完税的再出口商品,  特定  矿产品根据与矿业公司签定的协议确定  3、进口环节税  新关税取消了原有的差额税和特别消费税,新增了共同体税、保护税和进口调节税。  现行环节税  税率  新环节税  税率  海关手续税(RTL)  2  海关手续税(RTL)  2  增值税(TVA)  18  增值税(TVA)  18  差额税(PF)  3—5  共同体征税(PC)  0.50  附加税(CA)  0.25  附加税(CA)  0.25  普通消费税(SC)  7—8  消费税(AC)  5—45  特别消费税  20-30  保护税(TDP)  10-15  进口调节税TCI  依国际市场确定  为保护本国工业,新税法规定对某些商品征收进口保护税,税率10%——15%。包括:面粉、果汁、矿泉水、含糖的汽水、油漆和清漆、普通肥皂、蜡烛、塑料袋、餐具和其它塑料器具、塑料家具。  征收消费税的进口商品有:啤酒、葡萄酒、白酒、香烟、含酒精饮料、燃油、润滑油、香水、花露水、美容霜、护发品、剃须霜(水)、假发、首饰或珠宝、金银制品、其它珍贵金属制品、天然和养殖珍珠制品以及使用5年以上的旧车。税率5%——45%。  此外,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大米、燃油、学生用品和药品,税率水平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