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征收外资公司1.256亿美元石油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委内瑞拉全国海关和税务管理局总监别尔马·莫拉16日说,委内瑞拉征收了一些外国石油公司拖欠的1.256亿美元的税收。  莫拉说,这笔钱是外国石油公司在2001年至2004年间拖欠的。19家外国和本国私人公司总共拖欠了6.51亿美元的税收。莫拉还说,已经付了一部分税的公司有英国石油公司、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荷兰皇家壳牌公司、美国雪佛龙公司和中石油公司等。  委内瑞拉政府2001年通过的《石油法》规定,外国石油公司需补交2001年至2004年的矿务税和盈利税。石油法规定矿务税的税率从16.67%升至30%,盈利税税率从34%升至50%。  此外,按照委内瑞拉政府规定,在委内瑞拉开采原油的外国和本国私人石油公司均在2005年12月31日前与委内瑞拉石油公司签署了向建立混合公司过渡的临时协议。在即将建立的混合公司里,委内瑞拉石油公司将占有60%至70%的股份。据认为,委内瑞拉政府进行这项改革的目的是使委方对石油产权进行全面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