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将上调能源等产品消费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罗公共财政部关于修改和完善《税收法》的草案,从今年7月1日起,用电消费税将提高70%以上,含铅汽油消费税将上调14%。其中商业用电消费税将由目前的每千瓦时0.14欧元增加到每千瓦时0.26欧元,上调幅度达85.7%,非商业用电(居民用电)消费税上涨幅度为73.3%,由每千瓦时0.30欧元提高到0.52欧元。  含铅汽油消费税将由每吨480欧元(每千升369.6欧元)提高到每吨547欧元(每千升421.19欧元);重油消费税由目前的每千公斤6.81欧元提高到13欧元。此外,从7月1日起,作为取暖用燃料的天然气、商用及非商用煤炭和焦煤也将缴纳消费税。  草案规定,为与欧盟法律相协调,从今年7月1日起,烟草产品消费税将提高近25%。消费税将以销量*4的产品消费税最小额为基准按季度征收。目前,罗市场上烟草产品的消费税为每千支9.1欧元,外加*6销售价格的30%计算,但总额不得低于每千支19.92欧元。从7月1日起,消费税将由每千支9.1欧元提高到11.47欧元,但*6销售价格适用税率将下调1个百分点,降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