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维持对从中国进口一次性燃气打火机的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墨西哥经济部于2005年7月1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从中国进口一次性燃气打火机(税号为9613.10.01)每件0.1232美元的反倾销税,从2004年5月14日起维持五年,现报告如下。  1、1999年5月14日,墨西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一次性燃气打火机征收每件0.1232美元的反倾销税。  2、2004年2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表公告,决定调查取消对中国一次性燃气打火机反倾销税的后果。  3、2004年4月2日,墨西哥经济部接受了TokaideMéxico,S.A.deC.V.公司要求对从中国进口一次性燃气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申请,调查期限为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  4、2005年7月1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表公报,决定结束对中国产一次性燃气打火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并维持征收反倾销税从2004年5月14日起五年。  5、本公告自公布之次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