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继续对华征收钢丝绳反倾销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比利时布鲁塞尔消息欧盟11月16日发布的官方通报公布了欧盟理事会8日作出的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南非和乌克兰的钢丝绳和钢缆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该决定自17日起生效。  根据通报,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税率*6,为60.4%;其次是乌克兰,为51.8%。针对南非和印度的税率分别为38.6%和30.8%。由于怀疑中国有关产品通过摩洛哥转口进入欧盟,欧盟也对从摩洛哥托运的同类产品征收同等水平的反倾销税。  欧盟从1999年8月开始对中国等国的钢丝绳征收反倾销税。在2004年5月反倾销措施到期之前,欧盟绳业商会提请欧盟维持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