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原产中国的镜架和太阳镜反倾销案调查延时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9月10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长致函我驻巴西大使,根据9月6日刊登在巴西联邦公报上的外贸秘书处2007年9月5日第46号通告规定,巴方对原产中国的太阳镜的反倾销案的调查时间将从2007年9月15日起延长6个月。此案于2006年9月15日在巴西联邦公报上的第65号通告中发布,涉案产品的南共市对外关税税号为9004.10.00,立案号为MDIC/SECEX52000.012358/2006-82。  9月6日的巴西联邦公报上还刊登了外贸秘书处2007年9月5日的第47号通告,对原产中国的镜架的反倾销调查时间也从2007年9月15日起延长6个月。此案于2006年9月15日在巴西联邦公报上的第64号通告中发布,立案号为MDIC/SECEX52000.012438/20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