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个人所得将实行源泉扣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12月下旬,法国财政部长布雷东在接受《回声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已经明确,从2009年1月1日起,法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将改为随薪付税(pay-as-you-go,PAYG)的源泉扣缴方式,即由雇主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雇员当期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然后上缴给税务部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年度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一次。  布雷东说,实行这一改革是为了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的个税征管体制协调一致。随薪付税的方式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而且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他说,这一征收方式的改革能带来双赢的效果。一方面,按照法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纳税人在2008年缴纳的是2007年的税收,而到2009年将根据新制度缴纳当年的税收,这样2008年就成为一个空白年份,纳税人这一年的工资、薪金收入不必申报,也就不必缴税,纳税人得到了好处。另一方面,到2009年因为实行新的纳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收入将比往年提高,政府也得到了利益。  布雷东还透露,财政部一个专门委员会最迟将于2007年3月就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改革起草具体实施报告,预计此项改革将在2007年4月法国总统大选前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