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组屋"严控房价来源:新华网作者:张永兴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型国家,土地资源匮乏,但新加坡通过大力发展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政府组屋”,不仅满足了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也避免了开发商在房价上恶意炒作,在房地产市场发展中走出了一条独特而成功的道路。 新加坡的民用住宅房地产市场主要由“政府组屋”和商品房两部分组成。“政府组屋”类似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投资修建,价格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居民在购买“组屋”时,获得其99年的所有权。商品房包括高级公寓和私人住宅,由私人投资修建,按市场价格发售,主要面向高收入者。据悉,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万余套“组屋”,目前约84%的新加坡人居住在“组屋”中,其中绝大部分人都是住在自己购买的“组屋”里。 在新加坡,“组屋”的投资、修建和分配均由成立于1960年2月的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统一负责。“组屋”建成后,建屋发展局以公民的收入水平为依据,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新加坡政府以各种形式向公民提供大量的住房补贴,从而使“组屋”价格保持在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具体来说,“组屋”按地段、面积不同,价格从15万新元(1美元约合1.57新元)到25万新元不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向建屋发展局申请优惠按揭贷款,而设立于1955年的中央公积金则是新加坡人购房的主要资金来源。该基金是一项强制性储蓄计划,由员工和雇主每月按一定比例交纳,全国约有90%的居民都是通过建屋发展局成为房产所有人的。中央公积金还以低于市场利率2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提供抵押贷款,贷款额度可达到住房价格的80%到90%. 据统计,在新加坡的低收入家庭中,87%的家庭拥有自己的“组屋”,其中以三室一厅的“组屋”居多,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约11%的低收入家庭是租住一室式或两室式的“组屋”。新加坡的低收入家庭是指年收入在1.4万新元以下的20%的家庭。 为防止有人利用“组屋”进行投机活动,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细致和周全的法律法规,对居民购买“组屋”等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例如,建屋发展局规定居民购买“组屋”要以自住为主,对居民购买“组屋”的次数作出严格限定,以防有人投机:“组屋”在购买后5年内不得转让,也不能用于商业性经营,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新加坡还规定,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买新的“组屋”,旧的“组屋”必须退出来,从而防止有些人“多吃多占”。 根据新加坡政府的规定,任何人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准确、翔实的资料。如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当事人将面临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或者同时面临两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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