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对自我国进口白炽灯泡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10月15日,我处收到乌克兰外交部致我馆的外交照会。照会中通告,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10月4日起对自中国进口的白炽灯泡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      根据乌克兰《保护本国生产商免受进口倾销损害法》,乌克兰国际贸易跨部门委员会于9月25日通过了第АД-166/2007/144-41号决议如下:关于对自中国进口的白炽灯泡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   该决议公布在10月4日乌克兰部长会议正式出版物《政府信使》上并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