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白俄罗斯、沙特和韩国的聚酯短纤维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8月30日,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白俄罗斯和韩国的聚酯短纤维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欧委会认为,自实行反倾销措施以来,欧盟市场已发生了变化,继续对上述国家的进口聚酯短纤维征收反倾销税不符合欧盟各利害攸关方的利益。  欧盟于2003年12月1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短纤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55032000。2005年3月17日,欧盟对此案做出肯定性终裁,征收4.9%至49.7%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