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增加土地使用税 平抑不动产价格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越南《共产党电子报》11月5日报道,越南建设部部长阮红军日前向总理呈文提议颁行有关致力发展和管理不动产市场若干措施的《指示》。 最近,在胡志明市和河内市部分区域和若干办公楼出租和高级公寓住房单位价格与2006年相比上涨约三成,所以,这段时间被专家们视为应该亮起“红灯”的时候。然而,这仅是“局部的升温”,因为在其他地方的不动产市场还未有太大的波动。建设部的认为,上述现象部分是由于不动产和办公地点的需求剧增,加上政府已扩大可购房对象政策(越侨可购房、在城市购房无需户口和预计准许外国人购房)。尽管如此,基本原因是市场的供应源非常有限。与此同时,住房用地使用税、财产税政策延迟调整一事也影响到不动产市场的正常健康运作。具体为在城市a1位置1平方米土地每年也仅须缴纳约4万越盾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与此同时,据阮红军指出,在城市黄金地带的房地出租价每月每平方米约25-30美元,折合每年每平方米500万越盾。征收高税率使房地产价格“降温” 以“不动产转让税和注册费过高(5%)导致私下交易迅增和不鼓励正式交易”为由,建设部提议政府总理颁行指示督促财政部对于拥有房屋、土地超过规定数量限额、拥有房地产但不投入开发使用的业主和使用者等对象按征收累进税方案而进行研究修订、补充房地产税法令,旨在限制投资和增加预算收入来源。据此,土地使用权转让税(4%)获提议对宅居地、工程建设场地交易、转让等场合减税,或者将此税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法令合并进行修订, 以鼓励各组织、家庭和个人当进行交易时申报、注册纳税。注册费(1%)也将获得下调。 根据陈述报告指出,建设部提议总理督促资源环境部研究排除在交地、租地中的不利措施,以创造条件让投资者易于实现土地储存量开发项目。“特别是集中于研究补充指定各住房项目、新城区的投资者可获交地、租地机制、旨在确保施工进度”,据此项提议,资源环境部须提出土地使用限额以作为确定征收房地产税的依据;各省市人委会对所有住房项目将须进行重新检查其实现进度;对于投机房地产、非法买卖、不动产转让、漏税等情况加以处理,于2007年12月30日前向总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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