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同意服务业增值税新规则来源:中国税务信息网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欧盟国家同意服务业增值税新规则,该新规则将把服务供应商的纳税事宜转移到接受服务的国家,而不是供应服务的国家。  综合外电12月4日报道,欧盟各国财长4日同意了一系列改变商业增值税(VAT)支付方法的新规则。  这些新规则将把电讯和数字服务供应商等服务业者的纳税事宜转移到接受服务的国家,而不是供应服务的国家。  该举措的目的是,为那些试图将大型公司总部留在本国境内的欧盟国家创建一个公平的竞技场。  欧盟大多数财长支持此转变,但卢森堡首相兼财长容克(Jean-Claude Juncker)却对此持反对意见,并称该举措将令卢森堡每年付出大约2亿欧元的代价,占其税收总额的1%左右。最后,为了达到一个折衷的结果,卢森堡可以在2015年和2018年间逐步淘汰其目前的增值税税收体制。  卢森堡15%的增值税税率是目前欧盟国家内可允许的最低水平。这吸引了许多互联网企业,如网络电话公司Skype以及传媒巨头时代华纳(Time Warner Inc)的服务供应商美国在线(AOL)在该国开展大量的运营活动。  根据欧盟现在的税收体制,各成员国可以在15%-25%区间内自由选择自己的增值税税率。瑞典和丹麦目前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所允许区间的*6水平,而卢森堡和塞浦路斯的增值税率为最低水平。  批评家称,新规则将给商业带来负担,并指出部分企业将必须在27个不同国家内提交税收文件。  欧盟财长们还同意扩大一项协议,该协议允许捷克、塞浦路斯、马耳他、波兰和斯洛文尼亚的某些服务项目的增值税率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