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我产过氧苯甲酰反倾销案做出终裁来源:韩国知识经济部作者:未知日期:2008-04-02字号[ 大 中 小 ]   据韩国知识经济部27日公布资料显示,韩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我国的过氧苯甲酰反倾销案做出终裁。裁定我生产企业存在倾销事实,并对韩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拟建议韩企划财政部接受天津AKZO公司的价格承诺,并征收除江苏远洋(音译)公司之外的其它企业9.72%的反倾销税,征收期限3年。另悉,该案于2007年5月正式立案,2007年10月初裁,调查期限为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