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修改特别消费税法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未知日期:2008-05-13字号[ 大 中 小 ]   据越南《投资报》5月7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正在研究修改特别消费税法,并拟提交越南十二届国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  报道称,现行针对汽车的特别消费税率为:50%、30%、15%,分别应用于5座以下汽车、6-15座汽车、16-24座汽车。  据报道,财政部提出的修改方案是,拟将9座以下汽车按排量征收特别消费税,具体为:2000cc以下排量的汽车按50%征收特别消费税,2000cc至3000cc按60%征收,3000cc以上按70%征收。对10-15座的汽车不分排量大小,一律按30%税率征收;16-24座按15%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