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征收汽车二氧化碳税方案暂且搁浅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未知日期:2008-06-02字号[ 大 中 小 ]   据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网站(www.faz.net)5月27日报道,德国财政部长施泰因布吕克5月23日曾建议,按照二氧化碳排放量征收机动车税,即从2009年开始,1600万辆有害气体排放等级为2和3的机动车税按汽缸排气量每100立方厘米提高1.25欧元。其他2000万辆已经注册的柴油车或者排放等级为4的汽油车从2011年起提高税收等级。由于有关各方对此建议意见不一,德国征收汽车二氧化碳税方案暂且搁浅。联邦政府将其他能源和气候保护条约的决定暂时推迟到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