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土地税法案通过 住宅也要缴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8-07-28字号[ 大 中 小 ]   据泰国《世界日报》7月23日报道,泰国财政部表示,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素拉蓬已批准新制订的建筑物及土地税法案,代替1932年制订的房屋土地税及市政税。过去政府为刺激房地产成长,调减土地过户费、以及典押手续费,导致地方行政机构的收入减少。  减税措施将在明年3月到期,但政府可能会继续调减以上税捐,因此必须寻找新的收入,弥补失去的税收。财政部已向内阁秘书长提出,准备在近期内上呈内阁会议进行审议。如果内阁通过,将上呈上议会审批,预估要实施该法律至少要花2年的时间,供房地产业者、以及业主进行调整。  按照新法律,住宅也必须缴纳税捐,与过去的房屋土地税不同。以往大部份住宅均获减收市政税,因为计算税捐是按地方的大小计算。如果拥有的土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哇,豁免税捐,包括曼谷市政区,导致大量居民仅向市政府缴纳垃圾费。  根据新法律,居民必须缴税0.01-0.5%,细分为3个税项。第1个是一般建筑物及土地税,征收不超过税基的0.5%。第2个是没有用于经营的商业住房,缴纳不超过税基的0.1%。第3个是农业用途的土地税,不超过税基的0.05%。此外,还不限制土地规模,改以从土地的价值计算,今后将依据财库厅每4年公布的土地评估价计算。  征收土地税及建筑物税的原则是,高价土地建造的房屋缴纳税捐更多。空地头3年征收税率为正常的2倍,如果还没有充分使用该块土地,税率每3年将再增加1倍,但不超过税基的2%。  投机房地产,缴纳的税捐将比平常高。为避免缴纳高额税捐,部分人士可选择种植一些农产品,例如香蕉及辣椒等,取决于地主如何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