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州人买“能源之星”产品可免税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杨海涛日期:2008-09-12字号[ 大 中 小 ]   9月1日~7日是美国西弗吉尼亚州“能源之星”电子产品的免税周。本周内,该州居民购买有“能源之星”标志、单价在2500美元以下的电子产品,可以免缴税率为6%的州销售税。这是该州推行的[*{5}*]销售税免税周。  西弗吉尼亚州摩根城的劳维斯商店不仅模范执行州政府的法令,在免税周内免收销售税,而且还额外给予消费者6%的价格折扣。该商店的执行经理卡尔·韦伯说:“在免税周内购买标有‘能源之星’标志的电子产品,根据单价的不同可节省50美元~200美元。此外,在使用此类产品的过程中,还能省电费和水费。”  该州居民约翰·布鲁克几个月前刚买了一台崭新的物尔浦牌洗衣机和干燥器,当时他并不知道有销售税免税周这回事。这次免税周内,他又来到商场,打算给他父亲也买一台洗衣机和干燥器。他说,在免税周内购货,毕竟能省一些钱,还是划算的。  美国“能源之星”计划推行于1992年。当时美国环保署(EPA)与能源部(DOE)合作,并联合产品制造商、零售商共同参加,制定相关节能标准,推行旨在节约能源的“能源之星”计划。该项计划包括“能源之星”照明方案、建筑物方案、小型企业方案、住宅方案、办公设备方案、能源系统方案、变压器方案、紧急出口照明方案、照明设备方案、电视机录像机方案等10项方案。符合“能源之星”标准的产品,加贴“能源之星”标志。  西弗吉尼亚州的消费者普遍表示,免税周内购买标有“能源之星”标志的电子产品,不仅免缴销售税,价格有折扣,使用过程中还能省下水费、电费支出,并且有助于保护环境,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