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继续下调钢坯出口关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8-10-13字号[ 大 中 小 ]   据越南《人民网》10月7日报道,根据越南财政部84号决定(84/2008/QD-BTC),自2008年10月7日起,将钢坯类钢材(合金钢材除外)出口关税由当前的10%下调至5%。  报道称,9月22日,越南财政部曾将钢坯类钢材出口关税由20%下调至10%(越南在不到一个月之内再次下调钢坯类钢材的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