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宏观税负率*6来源:中国税网作者:田文日期:2008-11-1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其年度税收统计报告。报告显示,2007年,经合组织各成员国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即宏观税负率)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丹麦的宏观税负率*6,为48.9%,居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首。  统计报告显示,OECD成员国中,宏观税负率居第二位的国家是瑞典,其税收占GDP的比例为48.2%.居第三位和第四位的分别是比利时(44.4%)和法国(43.6%)。宏观税负率最低的国家是墨西哥,其税收占GDP的比例为20.5%.倒数第二位的国家为土耳其,宏观税负率为23.7%.以下依次为美国(28.3%)和瑞士(29.7%)。2007年,OECD成员国税收占GDP的平均比例为35.9%,基本保持了2000年以来的平均水平。  各成员国中,直接税收入占GDP比例*6的国家仍是丹麦,为29.2%,其次为新西兰,该比例为22.3%.第三位和第四位分别是挪威(20.7%)和瑞典(18.7%)。  报告显示,2006年~2007年,意大利的直接税收入迅速增加,占GDP的比例增幅很大,从0.8%提高到14.8%,而OECD成员国该比例的平均值为13%。  根据OECD的报告,2007年宏观税负率提高最快的国家是匈牙利,其宏观税负率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其次为韩国,提高了1.9个百分点。第三是意大利,提高了1.2个百分点。2007年,意大利税收占GDP的比例从2006年的42.1%提高到2007年的43.3%.报告显示,1975年以来,意大利税收增加明显,其宏观税负率在30多年中提高了17.9个百分点。其中,1975年至1985年提高最快,从25.4%提高到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