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税收种类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1-13字号[ 大 中 小 ]   阿尔巴尼亚的税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见附表)  企业所得税(利润税)  阿注册、无论本国或外国企业,均需缴纳此税,本国企业对来自世界各地的所得均需纳税。须在每月15日提前缴纳当月所得税。每月纳税额不超过10,000列克的,可按季度分期缴纳。2008年1月1日起原20%的税率降为10%.当期的应税利润以按阿7661号税法(1993年1月19日是)“会计”条款和财政部相关规定编制的财务平衡表和附件的数字为基数。  增值税(VAT)  增值税的对象是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进口商品。  年营业额超过800万列克(或部长会议规定的其它金额)的自然人和法人均须在税务局进行增值税注册。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均须进行增值税登记,包括个人、中央和地方政府,也包括社会和政治团体、国际组织、外交使团等,只要进行进出口业务、不论营业额大小。在报关时,均须向海关提交纳税号(NIPT)。  增值税除非另有规定,税率为20%.以下业务免缴增值税:  提供的金融服务  向央行提供金条(块)、钞票或货币  邮政服务提供的邮票或类似标志  对药品生产提供的医疗设备、药物和包装材料  出口货物  货物再出口加工的服务  个人所得税  所有阿居民和个人对来自世界任何地方的收入均须支付个人所得税,而非本国居民仅需对在阿境内的收入支付该税。  1、工资收入:阿个人所得税原来分为5档,按累进税率制,应纳税额按“固定金额+超过部分x税率”计算方法,纳税基数是月薪14,000列克,详见下表:(见附表)  自2007年起,阿将个人所得税改成单一的10%,并将免税基数提高到月薪30,000列克,规定:月薪在30,000列克以下,免征额10,000列克,超过10,000列克的部分缴10%税;月薪在30,000列克及以上,全部月薪缴10%税,无免征额。计算方法虽然比以前简单了,但实际应纳税额却提高了。以月薪29,000和40,000列克为例:(见附表)  分别比以前多交960列克和2,560列克,现行纳税额分别是以前的2.02倍和2.78倍。  2、不动产收入: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所得,税率如下:(见附表)  不动产的价值由“不动产注册办”评估确定。  由农田所有权转移的个人所得,缴纳交易价的0.5%税。  3、其它所得:红利、利润份额、贷款利息、存款利息、知识产权所得、租金等,缴纳10%税。  消费税  阿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咖啡、果汁、非酒精饮料、啤酒、葡萄酒、酒精饮料、烟草及其产品、能源产品如石油、汽油、润滑油等、香水及类似芬香水、化妆品。消费税在进口和生产环节缴纳。  部分税率如下:(见附表)  阿规定,如果石油产品用于生产电力5兆瓦以上,或用于农业、工业或相关用途,消费税可返还。  不动产税  此税为地方税。阿法律规定不动产包括建筑物和农田。建筑物按房屋类型和所在地方的不同征收每年、每平方米5-200列克税,详见下表。但此税只对市区的建筑征收,农村地区对半征收。  农田税按不同类型和所在区域的不同征收每年、每公顷700-5,600列克税。  房屋税(单位:列克/平方米年)(见附表)  今年7月初,阿修改了地方税法,取消了原来根据房屋建筑年限纳税的规定,保留根据区域不同纳税的规定,但税额提高了3倍,在地拉那环路以内的房屋税额提高4倍。  农田税单位:列克/公顷年(见附表)  今年7月中旬,阿规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按总值征10%税,并须在进行销售登记前由出售方交纳。  阿“现代研究院”称,阿现行房产税比欧洲(市价0.5%)低8-30倍。目前阿各方正研究较大幅度地提高房产税和农田税。  港口税  船舶每净注册吨每月付10欧元左右。船舶离开阿港口时付税,外国船舶可以自由兑换的外币支付。阿国个人或法人可以本币或外币支付。  领事服务税  领事服务税由外交部和内务部或其它相关部门依法征收。  签发签证和旅行文件税率:(见附表)  外国车辆通行税  由边境海关负责对进入阿境内的外国车辆征收通行税。税率,轿车按不同座位征收每日1-2欧元不等,旅客巴士和货车按国家间双边对等方式征收。  二手车进口税  由边境海关负责征收,税率:  ――10年以上车辆:  a) 10座以下客车、5吨以下货车:128,000列克  b)巴士和5吨以上货车:160,000列克  c)拖拉机64,000列克  ――10年以下车辆:  d) 10座以下客车、5吨以下货车:80,000列克  e)巴士和5吨以上货车:80,000列克  f)拖拉机48,000列克  同时还参考车辆排气量、汽油和柴油车不同加收。  无线电视装置使用税  对无线广播和电视接收器的用户征收100-400列克。  电话使用税  对固定电话和手机相关运营商征收每个号码200-700列克税。  其它税  对司法当局、司法部、公证行、房地产登记办公室、公开采购办公室等提供的服务征收的税,(见附表)  此外,还有无线通讯服务税、电信运营商固定服务税、无线和电视发送服务年税、飞机登机税、提供航空航海许可税、渔业年税、印花税、矿出租税、所有权更改税、车辆道路通行年税、烟尘排放税、塑料包装税、大学注册税费、赌场和体育赛事注册税等等。  阿税收系统共有24种税收。  目前在地拉那大的纳税者和在“地拉那税务办”注册的大纳税者可通过网络支付部分税种,在较大城市的纳税者可通过网络下载纳税表格。  2008年5月阿议会通过了新的税务程序法,取消了一些不规范和武断的做法,实行自行申报,强调税务当局和纳税人间的公平、透明关系。  阿税务当局是税务总局(Genera Tax Department),阿税务立法由其拟制和实施。